離婚證人
結婚是人生大事,離婚也是,然而法律、離婚證人問題是否讓您頭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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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面對婚姻走到盡頭時,離婚成為必要的選項之一。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,「離婚證人」往往扮演著關鍵的角色。但許多人對於離婚證人的定義與職責並不清楚,也不確定在何種情況下需要尋找離婚證人。本文將針對離婚證人的功能、適用情況以及專業服務進行詳細介紹,協助您釐清觀念並順利完成離婚程序。
「離婚證人」的主要功能,是在離婚程序中擔任見證人,確保離婚的過程合法、雙方自願並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。在我國(台灣),根據《民法》第1050條,夫妻若要辦理協議離婚,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,以證明雙方是出於自願,並非受到脅迫或欺騙。
這些證人可以是親友,也可以是專業的第三方服務者,重點是必須年滿20歲並具備完全行為能力。然而,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,證人則可能是出庭作證者,其角色是向法院說明婚姻破裂的原因,例如家庭暴力、不忠、分居等情況。
簡而言之,不是所有離婚都需要證人,但協議離婚的法定程序中,「兩位證人」的簽名是必備條件,否則離婚協議可能不具法律效力。
許多人會選擇由朋友或家人擔任離婚證人,但這樣做有時會導致法律上或心理上的困擾。例如,雙方可能不希望家人涉入太多私人問題,也不希望朋友捲入其中,導致日後關係尷尬。因此,愈來愈多民眾選擇找專業的第三方擔任離婚證人,以確保過程簡單、客觀又合法。
我們提供的離婚證人服務包括以下內容:
1.合法證人簽署:由具備資格的成人提供正式簽名,協助您完成協議離婚手續。
2.中立客觀立場:不介入雙方感情糾紛,僅做見證人,讓整個離婚過程更簡潔無壓力。
3.快速安排與保密保障:可當日安排、簽署完即完成,不留個資、不洩漏內容。
4.了解法規,降低出錯風險:我們熟悉民法與離婚流程,確保文件正確性與法律效力。
無論您是急需辦理離婚,還是希望避免親友介入私事,我們都能為您提供安心、合法且快速的離婚證人服務。
事實上,辦理離婚證人服務比您想像得更簡單。我們的流程設計非常直覺與便利,只需幾個步驟即可完成。以下是標準流程:
1.聯絡預約:透過電話、LINE或表單聯繫我們,說明您希望的時間與地點。
2.文件準備:我們會提供協議書範本供您參考,或由您自備版本。
3.證人見面簽署:雙方與兩位證人現場簽署離婚協議書,可安排在我們辦公室、律師樓或中立場所。
1.完成程序:完成簽署後即可向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。
我們了解每對夫妻的情況都不同,因此也提供彈性安排,包括加急服務、夜間簽署或女性證人配對等特殊需求。整個過程通常不超過30分鐘,且全程保密,保障您雙方的隱私與尊嚴。
離婚本身就是一段難走的旅程,證人制度的設立本意是為了保護雙方權益,避免日後法律糾紛。如果您不希望讓家人朋友介入,或擔心協議內容不具法律效力,選擇我們的離婚證人服務將是您最明智的決定。
不論您是急需證人簽署、希望瞭解流程,還是需要完整的法律文件輔助,歡迎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以專業、中立與尊重的態度陪伴您完成每一個步驟。
持法院核發保護令當事人800元
1位證人現場服務1,500元
2位證人現場服務2,600元
姜鈞 律師
經歷:
▪ 利多金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
▪ 侯漢庭議員服務處法律顧問
▪ BingX法律顧問
▪ 環球資產傳承協會監事
▪ 國際獅子會300A1區21-22年度會長
▪ 國際獅子會300A1區法規委員會主席
▪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法律顧問
▪ 新北市警察之友會永和辦事處組長